美国对汽车和配件加征25%关税的详细信息和产品列表

自4月3日起,美国对汽车和部分配件进口加征25%的关税。详细加征关税的产品信息已经发布于美国联邦政府公报。

自4月3日起,美国对汽车和部分配件进口加征25%的关税。详细加征关税的产品信息已经发布于美国联邦政府公报。

以下进口至美国的产品将会被加征25%关税:乘用车(轿车、SUV、多用途车、小型货车和货车等)和轻型卡车等,上述产品一般归入以下美国海关商品编码HTSUS:

上述汽车的部分配件(如发动机和发动机零件、变速器和动力总成零件以及电气元件),一般归入以下美国海关商品编码HTSUS:

白宫的公告还要求美国商务部在90天内建立将关税扩大到其他汽车配件的程序。加征关税的商品种类可以由美国商务部自行进行补充或应美国国内生产商或行业协会的要求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已经宣布自4月5日(和/或9日)开始加征普遍的对等关税。按照目前的信息,如果汽车和配件适用上述加征的232条款关税,则不需要缴纳对等关税。对于符合美墨加自由贸易协定USMCA优惠关税待遇的汽车整车,进口商可向美国商务部提交文件,说明进口到美国的每种车型中的美国成分价值。

经商务部批准,进口产品可能有资格从符合USMCA资格的车辆中扣除美国成分的价值之后缴纳对应的关税。美国成分价值是指汽车在美国完全获得、完全生产或实质性改造的零件的价值。

符合美墨加自由贸易协定USMCA优惠关税待遇的汽车配件,除汽车KD件之外,免征此次加征的关税。同时,如果配件非乘用车或轻型卡车的配件,也免征此次加征的关税。

来源:桑泰全球贸易洞察

编辑:陈亚男

审核:李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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